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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房产拍卖会拍卖公告

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房产拍卖会拍卖公告

摘要: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房产拍卖会拍卖公告

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中国发展网及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房产拍卖会拍卖公告

中兆源字【2025】第250802号

受委托,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8日上午10:00,在国拍平台(https://www.guopaipingtai.com/)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以下标的整体拍卖:

1.位于乌兰浩特市中豪城市之星(南区)5号楼4层、5层、6层、8层总建筑面积4726.61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019)房预销售证第08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蒙(2019)乌兰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31577号。

2.位于乌兰浩特市中豪城市之星(南区)9号楼4层、8层、9层、10层整层总建筑面积4727.68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020)房预销售证第00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蒙(2019)乌兰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31577 号。 

3.位于乌兰浩特市中豪城市之星(南区)2号楼1-14号商业建筑面积2923.79平方米,15号商业建筑面积127.45平方米,301室建筑面积1678.05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第(2019)房预销售证第083号。3号楼4-13号商业建筑面积2332.47平方米,1号商业建筑面积2431.31平方米,301室建筑面积1253.25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第(2019)房预销售证第084号;4号楼1-13号商业建筑面积2907.83平方米,14号商业建筑面积679.91平方米,301室建筑面积1605.65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第(2019)房预销售证第085号;14号楼9号商铺建筑面积633.12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第(2019)房预销售证第094号;16号楼10号商铺建筑面积374.03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第(2019)房预销售证第096号,以上房源土地使用权证号:蒙(2019)乌兰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31667号。

4.位于乌兰浩特市中豪城市之星(南区)17号商业楼(在建工程)1层建筑面积16998.59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17181.64平方米,3层建筑面积17270.15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020)房预销售证第03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蒙(2019)乌兰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31577 号。

部分标的存在出租及新增装修装饰和设备等情况,竞买人在决定参与竞买时,要提前与委托人签署对上述事项处理的协议,即:《房屋装修与出租情况处置协议》。

详见评估报告与现状标的。竞买人需自行查阅资料和勘察标的,未勘察标的者与未查阅资料者视同已查阅资料和勘察标的,产生责任和后果自负。

二、本场拍卖标的采用降价拍卖方式,

起拍价:人民币30000万元。

竞价阶梯:人民币500万元。

每次延迟竞价:5分钟。

三、报名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本公司即接受咨询报名,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 9月7日12时前持有效证件至我公司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并办理竞买手续(签订拍卖及与之相关的合同)。

报名和办理竞买手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峰会10层1010  

联系人: 姚先生,电话:13901135907

四、预展时间、地点 

预展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6日。 

预展地点:上述标的物所在地。本公司不统一组织勘察,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自行查验标的和查阅有关资料。

五、其他事宜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自然人携带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法人携带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均为原件);联合竞买的应提交联合各方的有效证件。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3套。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7日 12时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0 万元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

账号:137121516010018743

不接受现金交纳保证金。

竞买成功,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竞买不成,保证金自拍卖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竞买登记;请登录国拍平台进行报名,没有注册的要先行注册(如有疑问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9267999咨询)。优先购买权人在竞买登记中需要说明,否则视为一般竞买人。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到账后方可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特别规定

1.拍卖标的展示在标的物所在地,本公司不统一组织勘察,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查验标的和查阅有关资料。

标的以现状为准,标的移交时,其质量,数量及产权状况均以拍卖展示的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介绍、描述及评价属于参考意见,不表示委托人、本公司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通过拍卖人提供的展示方式仔细查验标的的瑕疵。竞买人一旦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参拍,拍卖人则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由该瑕疵及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未查验标的物、无法辨别标的物的瑕疵等任何理由提出无理要求悔拍,否则,按竞买人违约处理。

2.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次日起十日内按我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1%拍卖酬金,同时向国拍平台支付0.15%软件使用费。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公司签署书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人、委托人对于拍卖成交价款只提供一般性收款收据,标的过户所需税务发票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买受人在付清成交价款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与委托方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并在20日内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逾期发生的所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在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如标的的质量、数量、面积等实际状况与权属证书、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记载不相符的,则按房产及土地管理部门最终测绘的实际状况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

4.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由委托方负责。在所有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和平台服务费交清后,委托人30日内由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期间拍卖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需要办理且能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双方所涉及的税、费、金等按地方政府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5.买受人未按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价款以及违反竞买合同约定的将被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若再行拍卖,拍卖公司将遵照《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本次拍卖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特此公告!

中兆源(北京)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责任编辑:时海丹


http://finance.chinadevelopment.com.cn/gsgg/2025/09/1958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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