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 利企惠民”吹响首都诚信兴商集结号 ——202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北京主题日活动成功举办 聚势合力 开启北京地区艺术品拍卖新征程 ——北京拍卖协会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成立 夯实分支机构规范化基础 推动拍卖交易高质量发展 ——北京拍卖协会召开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 统一服务规范 助推司法拍卖竞买辅助服务提质增效 ——《司法拍卖竞买辅助服务工作规程》团体标准召开发布会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发布《司法拍卖竞买辅助服务工作规程》团体标准的公告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筑牢安全防线 压实主体责任——北京拍卖协会协会参加全市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专项培训 北京拍卖协会关于规范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的通知 开辟数据资产拍卖交易新赛道 践行N+拍卖新生态——姚光锋会长出席数据资产可信流通与高质量协同调研交流会 关于拟设立北京拍卖协会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的公示 艺术赋能拍卖 共融共创共荣——姚光锋会长出席关权昌丹青七十五载作品展开幕式并致辞 全球服务 互惠共享——北京拍卖协会参加服贸会活动 以信用赋能行业发展,助力首都营商环境优化——北京拍卖协会参加提升行业诚信自律水平工作宣贯会 关于北京拍卖协会会员单位名册的公告 立足服务当下 前瞻布局未来——北京拍卖协会与金达文化控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联合党委举办支部书记能力提升活动 关于提交单位会员简介及宣传片的通知 逐光前行·吉耀新程 ——姚光锋会长参加米吉控股品牌升级盛典 “追寻红色足迹、筑牢初心使命”——北京拍卖协会流动党支部、北京典当行业协会党支部、第六联合流动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关于应对全市暴雨橙色预警做好台风“白海豚”残涡影响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规范运营强基础 跨业合作促发展——联合党委第六联合党支部到北京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走访调研 关于发布《北京地区文物艺术品拍卖佣(酬)金标准调查报告》的通知 “协会+媒体+法律联动”助力企业发展系列活动之十 ——走进会员单位北京恒泰博车拍卖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党建引领促发展 走访调研谋新篇 ——联合党委第六联合党支部走访北京市国际技术贸易协会 关于发布2026年北京市信用承诺企业 拍卖企业(第二批)名单的公告 党建领航商旅融合,联动赋能行业发展——联合党委组织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坚守人民立场 践行正确政绩观——北京拍卖协会流动党支部与第六流动联合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5〕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按权限审核民间资本参与情况、确定持股比例。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三、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对待民间投资项目,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四、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之外违规设置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五、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在特许经营方案、招标文件等材料中合理设置民间资本参与的要求和条件,严格特许经营方案审核,加强监督管理。

六、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

七、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八、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快制定出台铁路线路接轨管理办法,规范简化铁路线路接轨手续并公开有关要求,支持有条件的铁路项目实行管内自主运输调度,完善铁路线路路网使用费等方面财务清算规则。深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改革。

九、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探索简化优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

十、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打通产业链供应链数据堵点,开展跨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一批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十一、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引导带动作用。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

十二、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完善内部实施细则,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更加精准投放信贷资源。推广“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

十三、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健全民间投资统计制度,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进行投资决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rRTZqp3mInh0g64VyDOuw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法院网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拍卖网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北京市商务委
国家文物局
© 2001-2012 北京拍卖协会版权所有
电话:010-6833 446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甘雨胡同53-1号万博写字楼2层210室 传真:
京ICP备12025986号-1 网站建设:引领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