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新疆甄藏拍卖有限公司承担。中国发展网及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拍卖公告
新疆甄藏拍卖有限公司受相关单位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需亲自踏勘,以实际现状为准,欢迎有实力的企业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参与本次竞买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资格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的,丧失竞买资格,已提交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一)竞买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竞买人主体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全面履行后续租赁合同义务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竞买方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房屋租赁拍卖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标的成交后开展经营须具备对应合法经营资质。因竞买人自身原因不符合前述条件,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成交后标的无法交付、无法办理经营手续的,全部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方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次《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及拍卖公告的全部条款,自愿参与本次拍卖活动,接受拍卖过程中的各项规则约束,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租赁要求及相关风险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
(四)竞买方不得与其他竞买人、拍卖人恶意串通,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将取消竞买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仅接受网银、对公电汇、银行转账,缴款备注须完整填写竞买主体全称(自然人填写本人姓名)及意向竞买商铺房号,未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区分缴款主体的,视为未足额缴纳保证金。
(六)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完整的资质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清晰可辨,禁止涂改):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清晰可辨,禁止涂改),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无过期、伪造等情形。
(七)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喀什大学新泉校区、高台校区、东城校区对应商铺)实地查勘,全面核实标的面积、建筑结构、房屋质量、配套设施、规划消防、经营限制等全部现状;拍卖人、委托人已在公告、须知中如实披露已知标的瑕疵,竞买人报名登记即代表已充分知晓标的全部现状、已知瑕疵与经营风险,自愿按现状参与竞拍、承担全部未知商业风险。因拍卖人、委托人故意隐瞒重大结构性、法定硬性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
(八)竞买方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失信违约记录,竞买人属于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普通小吃、简餐业态不强制提供财务审计报表。
2.买受人须以自身主体独立经营商铺,严禁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包、挂靠经营;工商、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须以中标主体名义办理,不得交由第三方办理。
3.具备与商铺经营规模匹配的经营服务能力;
4.竞拍成功后须严格按照拍卖约定、租赁合同核定经营范围开展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一经查实超范围经营,出租方有权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实际损失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有权另行追偿。
5.竞买人完全接受学校统一经营管理、校内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严格服从校园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校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6.近三年在国内高校商铺租赁项目中存在擅自转租、转包、严重违约并被解除合同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九)租赁期间,买受人如需对商铺进行上下水、电路、用电负荷、燃气设施改造,所有审批、施工、材料、验收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改造、运营、维保期间引发的安全事故、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全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改造须经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批,租期届满须恢复商铺原始管线布局,复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首年度商铺租金、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足额缴纳,后续年度商铺租金须在上一年度租赁期到期前90天足额缴纳,未足额缴纳的视为逾期,逾期30日的租赁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竞买资格:
1.竞买主体近三年存在重大食品安全违法、合同严重违约、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等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市场监管、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同一商铺标的,存在股权相互参股、隶属管控、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高管交叉任职的关联主体同时报名竞买;工商信息近 1 年内为规避限制刻意变更股权、人员形成关联关系的,一经查实,认定为恶意串通,取消全部关联方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全部主体(含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全资或控股受控企业、间接持股、协议实际管控主体),在喀什大学全部校区内成功承租商铺总数累计不得超过3间;已承租3间及以上的主体及关联方,不得再参与本次任意商铺竞买。
三、预展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8:00止。
四、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8:00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名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2号楼12层222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与本公司联系垂询,对标的进行实地勘查了解,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并办理有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资料费1000元整。
七、竞拍保证金:
1.竞买人需在2026年8月20日18:00前,将竞拍保证金划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仅接受网银、对公电汇、银行转账,缴款备注须完整填写竞买主体全称(自然人填写本人姓名)及意向竞买商铺房号,未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区分缴款主体的,视为未足额缴纳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2.竞拍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新疆甄藏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860010012010115232002
开户行: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开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894000010
八、本次拍卖的竞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拍卖佣金。
九、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首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交清所有费用后7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说明:
1.所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需于2026年8月20日18:00前到拍卖公司提交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并进行资质审查、签署竞拍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2.本次拍卖的全部商铺,其经营业态须严格符合既定的经营范围与相关管理规范。严禁擅自开设超市或从事任何形式的零售经营活动。
3.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一经做出竞买决定,意味着接受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一切现状,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拍卖时间:2026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2:00整
十二、拍卖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2号楼12层222号
十三、联系电话: 18094960290、13999093000
责任编辑:时海丹
原文链接:http://finance.chinadevelopment.com.cn/gsgg/2026/08/20097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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